
巴西对华陶瓷餐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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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葡语:louça para mes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细税额如下表所示: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税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911.10.10、6911.10.90、6911.90.00和6912.00.00。涉案产品不包括陶瓷切割用具。
2012年12月26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1月1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19年1月17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税表
生产商/出口商参考译名 |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
广西鑫富源陶瓷有限公司(Guangxi Xin Fu Yuan Co. Ltd ) | 1.84 |
广东宝丰陶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Baofeng Ceramic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5.14 |
醴陵市三塘瓷业有限公司(Liling Santang Ceramics Manufacturing Co.,Ltd.) | 5.14 |
深圳市裕琦源贸易有限公司(Shenzhen Yuking Trading Co., Ltd.) | 5.14 |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 3.84~5.14 |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n-6-de-15-de-janeiro-de-2020-2385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