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对涉中国台湾地区汽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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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3号决议,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葡语:pneus novos de borracha para automóveis depassageiro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细税额如下表所示: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税表),其中对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暂停实施;终止且不再延长对乌克兰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165厘米、175厘米和185厘米,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
2012年7月20日,巴西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1月16日,巴西开始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2019年1月16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1号公告,对原产于韩国、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税表
国家/地区 | 生产商/出口商 |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
中国台湾地区 | 所有生产商/出口商 | 1.43 |
韩国 | Hankook Tire Co. Ltd. | 0.24 |
Kumho Tire Co. Inc. | 0.61 | |
Nexen Tire Corporation | 0.14 | |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 2.56 | |
泰国 | Sumitomo Rubber (Thailand) Co. Ltd. | 1.32 |
Svizz-One Corporation Ltd. | 1.35 | |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 1.35 |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3-de-14-de-janeiro-de-2020-23838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