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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镁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国天津镁业国际有限公司(Tianjin Magnesium International, LTD)的倾销幅度为111.73%。?xml:namespace>
1994年4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镁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1041100、81041900、81042000、81043000、81049000、38249011、38249019和98170090。1995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08.26%。2008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2009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裁定天津镁业国际有限公司(Tianjin Magnesium International, LTD)的倾销幅度为9.1%。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