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对丙烯酸丁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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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252号决议,对原产于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丙烯酸丁酯(葡萄牙语:acrilato de butil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南非Sasol Chemicals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650.42美元/公吨,中国台湾地区的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Formosa Plastics Corporation)及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116.80美元/公吨。但是因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台湾地区相关产品进口的影响存疑,因此决定自终裁之日起暂不对中国台湾地区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16.12.3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4年12月1日,应BASF S.A.的申请,巴西对原产于德国、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丙烯酸丁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9月25日,巴西对原产于德国、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丙烯酸丁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德国为585.34美元/公吨,南非为650.42美元/公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55.64美元/公吨,该措施的有效期至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2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65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BASF S.A.于2020年4月30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丙烯酸丁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252-de-24-de-setembro-de-2021-34736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