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对涉华精密钢管作出双反初裁
标签: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流程-转口贸易风险
2021年6月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74号公告,对中国大陆和韩国精密钢管(Precision Pipe and Tube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对越南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否定性初裁,裁定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倾销幅度分别为2.9%、6.2%、-9.0~-8.6%%、-12.2%~-6.5%,中国大陆的补贴幅度为9.0%~51.6%、越南补贴幅度为0~0.01%,决定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其中,出口商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有效倾销和补贴税率为9.0%、其他出口商为51.6%;对韩国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反倾销税,韩国所有出口商的有效倾销税率为6.2%,该措施自2021年6月2日起实施。
2020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3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Orrcon Manufacturing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精密钢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中国大陆和越南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550_-_058_-_notice_adn_-_adn_2021-074_-_preliminary_affirmative_determination_-_pad_550_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