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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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Hand Trucks and Certain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第三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383.6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716.80.50.10项下产品及8716.80.50.90和8716.90.50.60项下部分产品。
2003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09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0年3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5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11/04/2020-24476/hand-trucks-and-certain-parts-thereof-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