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四氢糠醇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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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Tetrahydrofurfuryl Alcohol)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决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3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四氢糠醇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9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2014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7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作出反倾销第三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0/er1015ll16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