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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2008年7月1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配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损害裁决。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认为,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配件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其对加拿大国内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进口自中国的碳钢管配件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1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配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9999.1和73079999.19。2003年6月12日,加拿大对本案作出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50%~153%的反倾销税。2007年10月3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08年2 月28日,作出倾销裁决。
(史云庆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