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修改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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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泰国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调查通报。泰国调查机关认定自2017年7月至9月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占泰国该涉案产品进口量的6.95%,故决定自2018年6月9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2014年1月30日,泰国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5年1月15日,泰国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作出产业损害终裁,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不在本案保障措施范围内。2017年4月18日,泰国延长对涉案产品的保障措施至2020年6月6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许 立校对)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ExportFile.aspx?id=246364&filename=q/G/SG/N8THA3S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