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杠杆拱型文件夹装置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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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代表杠杆拱型文件夹装置(Lever arch Mechanisms)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95%以上的三个欧盟生产商Lever Arch Mechanism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于2017年5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原产于中国的杠杆拱型文件夹装置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欧盟的倾销以及对欧盟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8305 10 00(TARIC 编码为 8305100050)。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14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xml:namespace>
2005年4月2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杠杆拱型文件夹装置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月2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杠杆拱型文件夹装置作出反倾销初裁。2006年7月27日,欧盟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11年7月23日,欧盟对华杠杆拱型文件夹装置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年9月4日,欧盟对华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欧盟官方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C_.2017.290.01.0003.01.ENG&toc=OJ:C:2017:290:T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