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对涉中国台湾地区等过氧化氢作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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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孟加拉国、韩国、巴基斯坦和泰国的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台湾地区、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泰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56.33美元/吨、27.81~91.47美元/吨、51.91~117.94美元/吨、16.91~63.32美元/吨和46.16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8470000。
2016年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National Peroxide Limited和 Hindustan Organic 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孟加拉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4月~2012年3月、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和本次倾销调查期。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官网)
(许 立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H2O2_FF%20NCV%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