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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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巴西、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3月28日起终止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2917.3500项下产品。?xml:namespace>
2009年5月2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其国内企业Nimir Chemicals PakistanLimited于2009年4月1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巴西、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1月2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巴西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0年9月3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巴西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9月2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其国内企业Nimir Chemicals Pakistan Limited于2015年8月1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巴西、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次日落复审调查期为2012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
(许 立编译)
(王 丹校对)
原文:https://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17/05/Notice-of-conclusion-Review-Notice-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