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优选品牌-16年第三国转口贸易综合服务商

转口贸易热线:189-2936-9544

反倾销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反倾销动态

反倾销动态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标签: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流程-转口贸易风险

2008415,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徐州金江食品有限公司(Xuzhou Jin Jiang Foodstuffs Co., Ltd)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23.01%,西平奥派食品有限公司(Xiping Opeck Food Co., Ltd)为13.61%,中国普遍为223.01%。由于盐城海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Yancheng Hi-King)在调查期内没有向美国出口涉案产品,决定取消对该公司的复审。

对于新出口商复审,美国商务部裁定,由于安徽同鑫水产食品有限公司(Anhui Tongxin  Aquatic Product & Food Co., Ltd)、景德镇嘉瑞食品有限公司(Jingdezhen Garay Foods Co., Ltd.)和霍山县新鑫食品有限公司(Huoshan New Three-Gold Food Trade Co. Ltd.)所提供的在调查期内的销售证明不真实,决定取消对上述3家公司的新出口商复审。

200610301031,美国商务部分别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史云庆编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