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打火机反倾销期终复审案作出终裁前事实披露
文章出处:反倾销动态 责任编辑:国际转口网 阅读量:+ 629
发表时间: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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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打火机反倾销期终复审案作出终裁前事实披露。土耳其外贸署指出,如果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打火机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其对土耳其国内市场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拟继续对该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本案的各利害关系方须在2008年4月2日之前将对本案裁决的评论意见提交至土耳其外贸署。?xml:namespace>
2007年5月5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26513-2007/6号公告,决定根据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海关税号为96131000.0000、96132010.0000和96139000.0011。
(史云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