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发布对中国等4国(地区)空心型材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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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NO. 2016/74)称,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空心型材(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7年7月2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可于最晚不迟于2016年10月6日提交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续期及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
2012年7月3日,澳大利亚开始对进口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空心型材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口自中国的部分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6.30.00.31、7306.30.00.32、7306.30.00.33、7306.30.00.34、7306.30.00.35、7306.30.00.36、7306.30.00.37、7306.50.00.45、7306.61.00.21、7306.61.0022、7306.61.0025、7306.61.0090、7306.69.00.10、7306.90.00.12。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许 立编译)
原文:
http://www.adcommission.gov.au/notices/Documents/2016/ADN%202016-74%20-%20Expiry%20Notice%20for%20HS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