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和越南就越南冷冻暖水虾反倾销措施案(DS404)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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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日,WTO发布公告称,美国和越南就美国诉越南冷冻暖水虾反倾销措施案(DS404)解决方案达成共识。详细内容,请参见WT/DS404/12。
2010年2月1日,越南请求就该案与美国进行磋商。2010年4月7日,越南就该案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申请成立专家组。2010年5月18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就该案正式成立专家组。2011年7月11日,WTO就该案发布专家组报告。2011年9月2日,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报告。2011年9月27日,美国通知WTO争端解决机构表示愿意在合理执行期内履行WTO争端解决机构对该案作出的建议和裁决。2011年10月31日,美国和越南就该案裁决的合理执行期(RPT)达成共识:RPT为期10个月,截止于2012年7月2日。2012年5月14日,WTO就该案发布美国执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WT/DS404/11)。截止到目前,美国就该案执行情况报告进行了数十次增补和修正。
(编译自:世界贸易组织官网)
(许 立编译)
原文:
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dispu_e/cases_e/ds404_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