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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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8日,美国对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进行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立案并作出初裁: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ilun Jinyu Group (HONG KONG) Co., Limited )是金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Jin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 )的权利义务继承方。根据美国联邦法规规定,在案证据信息能够充分支持申请方请求,加速复审被认定有必要的情形下,美国商务部可同时发布对涉案产品情势变迁复审的立案和初裁公告。
2015年8月10日,美国发布公告,正式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11.10.10.10, 4011.10.10.20等。2016年2月23日,金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立案申请。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文 璐编译)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articles/2016/07/08/2016-16252/notice-of-initiation-and-preliminary-results-of-antidumping-duty-changed-circumstances-review#h-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