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根廷修改对华可锻性铸铁管反倾销案涉案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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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生产部于2016年6月16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第33401号决议,澄清对原产自巴西和中国可锻性铸铁管反倾销一案的涉案产品范围,称征税产品不包括内径不小于600毫米的球墨铸铁管件,即南共市税号7307.19.10和7307.19.90项下产品。?xml:namespace>
2010年11月17日阿前工业及旅游部通过第202号决议,对原产于上述两国的可锻性铸铁管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95%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案产品征收143%的反倾销税。2014年12月17日,阿前经济和公共财政部通过第1006号决议,对球墨铸铁管纳入该案征税范围。
(编译自INDECOPI官网)
(王 欢编译)
原文: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verNorma.do?id=26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