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发布对华盘条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
标签: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流程-转口贸易风险
2016年4月22日,澳大利亚发布对中国出口的横截面直径不超过14毫米的热轧盘条(Hot rolled steel rod in coils)(热轧螺纹钢筋卷和不锈钢卷除外)反倾销调查终裁公告,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具体的反倾销税率如下: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Steel Co. Ltd.)为44.1%,江苏沙钢集团(Jiangsu Shagang Group)为37.4%,未合作企业及其他出口商(Uncooperative and All Other Exporters)为53.1%。利益相关方可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专家组提交复审申请。
2015年8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关税税号为7213.91.00.44和7227.90.90.42。2015年11月27日,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信息来源: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于 娟编译) 公告全文: http://www.adcommission.gov.au/cases/EPR%20301%20%20350/EPR%20301/039%20-%20ADN%202016-47%20notice%20REP%20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