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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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 广亚铝业公司(GUANGYA ALUMINIUM EXTRUSION CO. LTD):0.00%;
2.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PANASIA ALUMINIUM (CHINA) LTD):16.5%;
3. 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TAI SHAN CITY KAM KIU ALUMINIUM EXTRUSION CO LTD):2.0%;
4. 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ZHAOQING ZHONGYA ALUMINIUM CO LTD):N/A;
5. 不配合企业:28.3%。
2015年4月24日,应Capral Limited的申请,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等。2009年6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0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胡 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