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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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出口商上海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佳通轮胎(美国)有限公司、佳通轮胎(安徽)有限公司、佳通轮胎(福建)有限公司、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Giti Tire (Hualin) Company Ltd),生产商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佳通轮胎(安徽)有限公司、佳通轮胎(福建)有限公司、黑龙江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Giti Tire (Hualin) Company Ltd):19.17%;出口商山东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ilun Group Co., Ltd.)、赛轮国际轮胎有限公司Sailun Tire International Corp.)、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Shandong Jinyu Industrial Co., Ltd.)、山东金宇国际公司(Jin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Seatex International Inc、Dynamic轮胎公司、Husky轮胎公司、Seatax PTC 公司,生产商山东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ilun Group Co., Ltd.)、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Shandong Jinyu Industrial Co., Ltd.):36.26%;单独税率企业: 27.72%;中国普遍:87.99%。?xml:namespace>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司法程序,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和2015年7月16日作出终裁,如果均为肯定性终裁,美国将正式向中国企业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2014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的申请,对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0月1日~2014年3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等。
(胡 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