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发布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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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发布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结果:河北光为绿色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Lightway Green New Energy Co., Ltd):22.73%;上海比亚迪公司(Shanghai BYD Co. Ltd.):8.63%;普遍税率:15.68%。
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3月26日~2012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等。
(胡 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