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对华亚硝酸钠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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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修改对华亚硝酸钠的反倾销措施,采用反倾销税方式,税率为135.83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41010。
1999年11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0年11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0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6月,印度商工部作出终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如果涉案产品的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则反倾销税为两者之间的差额,如果高于最低限价,则不予征税,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515.94美元/吨。2013年10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念 雪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