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涉华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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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大陆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终裁,中国大陆普遍:407.52%。 ?xml:namespace>
同时,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158.88%;中国大陆普遍:158.88%。
在此次发布的反倾销终裁结果中,美国对德国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倾销幅度为86.29%~ 98.84%;对日本为135.59%~ 204.79%;对韩国为6.88%;对瑞典为98.46%~ 126.72%;对台湾地区为27.54%~ 52.23%。
在此次发布的反补贴终裁结果中,美国对韩国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补贴率为0.65%(微量)。
2013年11月,美国商务部对此案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25.19.0000,7226.19.1000等。
(胡 辰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