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的冰醋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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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基斯坦媒体报道,2004年6月18日,巴基斯坦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中国台湾Chang Chun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口至巴基斯坦的冰醋酸征收13.77%(按成本加运费的价格计算)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52100。
在终裁公告中,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指出,原产于中国台湾Chang Chun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冰醋酸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巴基斯坦出口(冰醋酸用于生产纤维素纤维、精对苯二甲酸(PTA)、酯溶剂、燃料、芳香族硝基衍生物、纺织品加工和医药品)。
应巴基斯坦Wah Nobel Acetic有限公司的申请,2003年9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的冰醋酸发起反倾销调查。在申请中,巴基斯坦Wah Nobel Acetic有限公司称中国台湾公司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巴基斯坦出口冰醋酸,并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构成了损害。
立案后,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向中国台湾Chang Chun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巴基斯坦进口商分发了调查问卷,并要求在37天内作出回复;2003年9月和2003年12月,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分别对其国内产业和中国台湾Chang Chun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2004年2月2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自2004年2月24日起,对中国台湾Chang Chun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征收13.77%的临时反倾销税(按成本加运费的价格计算),为期4个月。
巴基斯坦商务部的官员称,2000~2001财政年度,巴基斯坦共进口3503吨冰醋酸,其中,从中国台湾进口3212吨,从其他国家进口291吨;2001~2002财政年度,巴基斯坦共进口5087吨冰醋酸,其中,从中国台湾进口4838吨,从其他国家进口253吨;而2002~2003财政年度,巴基斯坦共进口8552吨冰醋酸,其中,从中国台湾进口7717吨,从其他国家进口835吨。
(念雪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