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组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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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1月18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决定征收129%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8548。 2004年2月4日,墨西哥Industrias Tamer,S.A.de C.V.公司向墨西哥经济部提出申请,鉴于目前墨西哥不生产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组,因此要求终止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墨西哥经济部决定接受该公司的申诉,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 墨西哥经济部要求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向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管理总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