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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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Cased Pencils)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本案调查期为2001年12月1日~2002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6091000。
2004年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如下:
生产商/出口商 |
| 倾销幅度(%) |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三星文具工业有限公司 | 15.20 |
东方国际控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10.96 |
山东Rongxin进出口有限公司 | 27.87 |
其他中国公司 | 114.90 |
(田宗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