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等国家(地区)的自行车轮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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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9日,巴西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印度及泰国的自行车轮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单独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及泰国的涉案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为期5年;其中,对中国征收0.15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对印度征收0.08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对泰国征收0.31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1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