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华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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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Tai Wa Hong Group的倾销幅度为234.51%。?xml:namespace>
2008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弹簧床用非封闭弹簧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94042990.10、73202050.10、73209050.10、73262000.70和94041000.00。2008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64.75%~234.51%。2012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行政复审。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