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重锻手工具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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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重锻手工具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本次行政复审主要针对重锻手工具中的撬棒和楔块,包括成品和半成品,无论是否带柄的撬棒和楔块。本案调查期为2001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生产商/出口商 倾销幅度(%) 山东华荣机器公司 30.02
2003年3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重锻手工具作出反倾销初裁。初裁涉及的产品为长度超过18英寸的撬棒和楔块。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重锻手工具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如下:
(田宗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