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华金属折叠桌椅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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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无国内利害关系方提起日落复审申请,美国商务部决定不再对该案进行日落复审调查,因此也将取消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xml:namespace>
2001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17100.10、94017100.30、94017900.45、94017900.50、940320015、94032000.30、94037080.10、94037080.20、94037080.30。2002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00%~70.71%。2012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