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对涉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作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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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3日,泰国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Flat Cold-Rolled Stainless Steel)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决定涉案产品实施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以挽救泰国钢铁产品销售面临的不利局面。 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欧盟10.02%~25.57%、日本0~50.92%,韩国50.99%和中国台湾地区4.84%~33.99%。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931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202000。
(CACS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