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绘图铅笔和彩色铅笔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标签: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流程-转口贸易风险
2003年2月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绘图铅笔和彩色铅笔作出反倾销复审终裁,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并对黑色铅笔征收201.4%的反倾销税,对木制彩色铅笔征收202.3%的反倾销税。涉案查产品海关编码为96091000。自2003年2月12日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1996年2月2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7年2月26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301.5%(黑色铅笔)和202.3%(彩色铅笔)。2002年3月26日,巴西反倾销调查机构对此案进行到期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