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优选品牌-16年第三国转口贸易综合服务商
转口贸易热线:189-2936-9544
当前位置:首页>>反倾销动态
文章出处:反倾销动态 责任编辑:国际转口网 阅读量:+ 434 发表时间:2011-08-23
标签: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流程-转口贸易风险
2011年8月5日,印度海关发布第70/2011号公告,决定对华甲醛次硫酸氢钠延长征收反倾销税。相关税率如下:
1.对由无锡青苹果化工工业有限公司和无锡东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该项产品征收471.91美元/公吨反倾销税;
2.对原产地为中国的其他制造商生产的该项产品和对原产地为其他国别但从中国出口的该项产品征收657.87美元/公吨反倾销税;
除另有公告撤销、替代或更改外,此项反倾销税的执行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5年,以印度卢比为征税货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11020。
(念 雪编辑)
返回列表
印度海关对华玻璃器具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