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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xml:namespace>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1910.20、73041910.30、73041910.45、73041910.60、73041950.20、73041950.50、73043160.50、73043900.16、73043900.20、73043900.24、73043900.28、73043900.32、73043900.36、73043900.40、73043900.44、73043900.48、73043900.52、73043900.56、73043900.62、73043900.68、73043900.72、73045150.05、73045150.60、7304596.00、73045980.10、73045980.15、73045980.20、73045980.25、73045980.30、73045980.35、73045980.40、73045980.45、73045980.50、73045980.55、73045980.60、73045980.65和73045980.70。2010年9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3.66%~53.65%,补贴率为48.99%~98.74%。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