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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Since Hardware(Guangzhou)Co., Ltd.)的倾销幅度为52.06%。?xml:namespace>
2003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2000.10、94032000.11和94039080.40。2004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6%~113.8%。2008年9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但应诉企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要求对其延期1年立案调查。2009年9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其立案调查。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