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取消对华低克重热敏纸反倾销行政复审
文章出处:反倾销动态 责任编辑:国际转口网 阅读量:+ 305
发表时间: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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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申诉者撤诉请求,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的反倾销行政复审。?xml:namespace>
2010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的反补贴行政复审。至此,美国商务部于2009年12月23日对华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的双反行政复审全部取消。
2007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19080.40和48119090.90。2008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0.57%~137.25%。2009年12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