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糖精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文章出处:反倾销动态 责任编辑:国际转口网 阅读量:+ 377
发表时间: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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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糖精作出第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中国(包括开封兴化精细化工厂(Kaifeng Xinhua Fine Chemical Factory))普遍倾销幅度为329.94%。?xml:namespace>
2002年8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糖精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51100。2003年7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9.3%~329.94%。2009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4次行政复审。
(张 辉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