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根廷对我国自行车用钢丝及带帽钢丝产品作出反倾销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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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阿根廷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用钢丝及带帽钢丝产品作出反倾销复审。阿根廷将对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地区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中国台湾地区出口至阿根廷的产品,规格为1.80~2mm的钢丝,每罗(即12打)FOB底价设为2.40美元,2~2.50mm的为3.10美元;中国大陆相应出口产品底价设为2.25美元及3.10美元。中国大陆出口的1.80~2mm钢丝,底价为1.64美元及2.26美元。本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141900、87149200及8714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