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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51(C)部分规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彩色电视机(Certain Color Television Receivers)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进行日落复审调查,以确定终止该反倾销税令是否有可能导致在合理可预见的时间内对美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xml:namespace>
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利害关系方于2009年6月1日前对该立案公告进行答复。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评估利害关系方对立案公告答复的充分性,以决定是否进行全面或快速日落复审。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快速日落复审裁定将基于可获得的事实做出,其中也包括利害关系方对立案公告答复中所提供的信息。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利害关系方答复充分性的评论意见应于2009年7月14日前提交。
(张 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