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将中国产草甘膦反倾销税率降至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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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于2003年决定对来自中国的草甘磷征收为期5年的35.8%的反倾销税,致使我草甘磷产品完全退出巴西市场。2008年2月,巴西对华草甘磷启动为期1年的反倾销复审调查,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处积极协助相关企业应诉,多次约见巴政府部门表达中方对此案的关注。巴外贸委员会于2008年2月和7月分两次将反倾销税下调至11.7%和2.9%。在得知巴西贸易保护局(DECOM) 终审阶段建议将反倾销税率由2.9%提高到20%以上后,根据中国驻巴西使馆又紧急约见巴外贸主管部门,并再次书面阐述中方立场,据理力争,巴西外贸委员会最终作出了下调反倾销的决定。
巴西年销售草甘磷约12亿雷亚尔(合5.5亿美元),市场潜力巨大。巴下调反倾销税率,有利于我草甘磷产品重返巴西市场,进而降低巴西农业生产成本。对此,巴西众议院农业阵线批评巴政府未完全取消中国产草甘磷反倾销税;巴西农牧业协会表示,巴西吸引外国投资不应依靠反倾销保护措施,因为外国投资者更看重巴西巨大的农牧业发展潜力;巴西农业部表示将继续敦促巴外贸委员会尽早完全取消中国产草甘磷反倾销税。
(张 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