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对不锈钢管对焊管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标签: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流程-转口贸易风险
2023年4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管对焊管件(StainlessSteelTubeandPipeButt-WeldingFitting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1)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征收30.7%~64.9%的反倾销税:浙江固的管业有限公司(ZhejiangGoodFittingsCo.,Ltd.)反倾销税为55.3%、ZhejiangJndaPipelineIndustryCo.,Ltd.反倾销税为48.9%、苏州宇力管业有限公司(SuzhouYuliPipelineIndustryCo.,Ltd.)和JiangsuJuddPipelineIndustryCo.,Ltd.反倾销税均为30.7%、阿法拉伐流体设备(昆山)有限公司(AlfaLavalFlowEquipment(Kunshan)Co.,Ltd.)、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KunshanKinglaiHygienicMaterialsCo.,Ltd.)、WifangHuodaPipeFittingsManufactureCo.,Ltd.、亚达管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YadaPipingSolutionsCo.,Ltd.)、江苏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JiangsuHuayangMetalPipesCo.,Ltd.)反倾销税均为41.9%、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64.9%。(2)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5.1%~12.1%(KingLaiHygienicMaterialsCo.,Ltd不征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Nomenclature)编码为ex73072310和ex73072390,欧盟TARIC编码为7307231015、7307231025、7307239015和730723902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5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管对焊管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1月2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管对焊管件作出反倾销终裁。2022年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管对焊管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1.一程海运,中国港口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按正常的出口程序,从中国港口报关出口到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的收货人是我们马来总部的贸易公司;从中国到马来西亚这一段,中国供应商可以正常退税;
2.马来西亚中转+出文件:货到马来西亚后,我们安排在马来西亚清关、换柜,再重新报关出口到阿根廷(换柜会拍摄换柜图片),二程从马来西亚到美国的船开后,我们凭证提单和报关单去申请马来西亚的工厂原产地证CO;
3.货到美国后,美国客户拿马来西亚的全套文件(提单、原产地证、装箱单、发票)去清关,这样就可以有效规避高额的反倾销税了,因为从马来西亚到美国是没有反倾销的。
纯中性包装,不能显示Made in China、Made in Thailand(在泰国转口)、Made in Taiwan(在台湾转口)、国家名称、客人公司地址;不能出现国内公司信息,不能出现中文字样,不能为仿牌货;涉及商标需要提前把商标提供给我们确认,出货前提供外包装照片、产品照片给我们确认。 1.货物安全:转口过程中提供全程拍照监控,保证货物在中转过程中不被沾污、损坏;出货前与客户签订运输代理合同,明确我司只是货代,客户拥有唯一货权;
2.收款安全:客户可通过自己的离岸账户向目的港客人直接收取款项,也可委托给我司代理收款;
3.客户安全:出货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货运运输代理合同,保证不对第三方透露客户信息,以保障客户的隐私及利益不受损害;
4.清关安全:目的港海关无法追溯货物原产地是中国,我司保证清关文件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