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口贸易与反倾销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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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entrepotTrade)是指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是通过第三国的中间商把货物转手来完成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在生产国为间接出口,在消费国为间接进口,因而是一种间接贸易方式。而对第三国来说,它将进口的货物再出口,所以是转口,又称再出口贸易。
转口贸易已有数百年历史,伦敦、鹿特丹、新加坡是著名的转口贸易港。战后转口贸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发展甚为迅速,并成为这些地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叶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中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商品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包括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长期倾销。偶然性倾销一般是为了销售出口积压品等实行的倾销,一般不会招致反倾销诉讼;对于长期倾销除非有政府的补贴,否则不会存在。而国际上的反倾销主要是针对掠夺性倾销。中国目前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遭受反倾销诉讼的频率高。自1979年中国出口糖精及盐类首次遭受欧共体反倾销以来,中国出口产品一直频繁遭受国外的反倾销调查,目前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已近500起,居世界各国之首。近年来中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频率越来越高。比如在今年的7月初的一周内,美国方面就对中国产品进行了5项裁定和多起调查。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可锻铸铁管件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7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浓缩苹果汁作出反倾销期间中的新发货商行政复审初裁;7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鲜蒜反倾销新发货商行政复审程序;7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福田股份有限公司出口美国的农用拖拉机、草地拖拉机和乘式剪草机及其零部件下达有限进口禁止令;7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糖精作出反倾销终裁。
(二)遭受反倾销的出口商品范围广。不仅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频繁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智利、秘鲁、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印度、韩国等也对我国发起了反倾销诉讼,涉案产品包括五矿、化工、轻纺、机电、农产品等4500多种。去年对中国28个省、市的253家轴承企业,涉案金额3亿美元的轴承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今年4月份美国商务部受理对中国出口彩电反倾销案件,6月份美国家纺产品有限公司向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对从中国进口立式金属顶熨衣板提起反倾销调查,8月份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对虾提起反倾销诉讼,甚至中国出口到欧盟的打火机也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所以中国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诉讼的商品无所不包。中国不仅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排在世界首位,而且遭受反倾销案件最终裁定的比率同样位居世界第一。
规避高关税的方式:马来西亚转口贸易换柜流程第一步:中国出口到马来西亚(中国工厂在生产的时候产品和外包装上面不能显示MADEINCHINA,不能有中文.也就是如果美国海关查柜不能看出产品跟中国有关)第二步:货柜到达马来西亚后在马来西亚保税仓把货卸下来贴MADEINMALAYSIA标签第三部:安排订舱马来西亚到美国港口海运,提空柜到保税仓装货还码头重新报关出口第四步:做马来西亚产地证做装箱单发票提单给到美国客户安排清关提柜第五步:我公司也可以安排美国本土清关派送(如果有需要也可以用我们美国公司BOND)
第三国转口成本对比:直航方式:成本=直航海运费+正常关税+反倾销税转口方式:成本=头程海运费+中转换柜配套文件费+二程海运费+正常关税从中国直航到进口国目的港的情况,进口商清关前的海运费非常简单,就是一个直航海运费。但是,在清关时,要被征收双重关税,一是正常关税,二是反倾销税,比如说欧盟对进口节能灯的正常关税是8%,对中国节能灯的额外反倾销税却是66%。然后我们看图示下方,经过第三国中转的情况,全程海运由头程和二程两程海运构成,中间还有一个在中转港的换柜操作,由于在中转港换柜的同时,配套了第三国原产地证书及相关的全套出口文件,二程提单的Shipper变更为第三国CO的申请人,二程提单签发的启运港为中转国港口,以此来避开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税。虽然,采用转口方式,在货运过程增加了中转环节,整个物流航程有所加长,海运成本,中转成本,文件配套成本,会比直航方式高许多,但因此而规避的高额反倾销税,则更为可观。以上述节能灯转口案例的具体数据来略作比较:一个20’柜的节能灯,货值4万美元,除正常关税以外的额外反倾销税为2.64万美元。而采用转口方式,全部转运的费用减去直航海运费,增加的成本在4000美元以下,即额外费用可控制到货值的10%以下;如果以40’柜装运,额外增加的转运费用则可以下降到货值的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