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对中国瓶式液压千斤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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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Industrias Tamer, S.A. de C.V.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顶升力为1.5~20吨、整体式瓶式液压千斤顶(西班牙语:gatos hidráulicos tipo botella con bomba integral con capacidad de carga de 1.5 a 20 tonelada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8425.42.02。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决议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根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部有权在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前90天内对已经进入市场的进口涉案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出口商可以通过第三国转口变更原产地来有效规避反倾销税。我们可以先把货物运输到第三国(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菲律宾、泰国、新加坡、香港、台湾、迪拜等),货物到了第三国后会在保税区换柜,出第三国的产地证,然后再以第三国的名义出口到目的港,目的国用第三国全套文件(提单,产地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清关,这样目的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关税就可以规避掉了。